新安街道留仙一路南段西侧国有土地景观改造提升工程(设计)(小型工程)
招标公告
工 程 编 号:XX2017022104 工 程 名 称:新安街道留仙一路南段西侧国有土地景观改造提升工程(设计)(小型工程) 公 告 时 间:2017年2月22日 09:00时 至 截标时间:2017年2月28日 18: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抽签法 招 标 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安街道留仙一路南段西侧国有土地景观改造提升工程设计等。 招标部分估价:34.804万元 预计开工日期:-- 预计竣工日期:-- 工 程 地 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会文件:元人民币/本 质疑截止时间:2017-02-23 18:00 答疑截止时间:2017-02-24 18:00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同类项目经验:--- 其他:1、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 2、中标后的投标人应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截标之日前90日内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3年),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3年内有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招标人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一)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二)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三)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四)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五)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今年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网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在规定截标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完整投标文件。 (以下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2月22日 09:00时 至 截标时间:2017年2月28日 18:00时 (节假日除外)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 招标人负责人:高荣望 招 标 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经 办 人:朱工 联 系 电 话:0755-2917924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陈友欣 18899701903 18899701903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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