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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713733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广西
工程名称: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大宁河新丰坝至新村河段右岸整治工程(勘测设计服务编制项目)的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本招标项目所属贺州市大宁河防洪治理项目,该项目前期规划已经批复,工作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八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丰坝至新村河段右岸整治工程的勘测设计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大宁河新丰坝至新村河段右岸整治工程(勘测设计服务编制项目)
1.2项目编号:贺水招标备案【2017】3号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建设规模:项目综合治理河长3.744km,护岸型式采用生态固滨笼挡墙护岸,新建人行便道350m,人行便桥1座,下河码头12座。
1.5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贺州市八步区贺街镇境内,大宁河又名临江,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贺江一级支流,大宁河流域面积2419.07km2,河长109.2km,天然落差868m,河床平均坡降2.21‰。本次河段整治范围位于新丰坝下游右岸约300m,沿岸紧靠新坪村、三凤村等村屯,重点位于大寨村村口附近。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招标范围:建设规模描述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勘测设计编制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勘测设计服务,包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测量等勘察文件及设计报告、图纸及概(预)算编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的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现场勘察、测量及设计交底、变更、验收签证、设计咨询等服务工作(派出现场设计代表);同时,要求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只分为1个标段,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2265万元,勘测设计费约人民币90.6万元。
3.勘测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成果文件》;
(2)自《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取得相关部门的设计批复之日起10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
(3)配套服务期为工程施工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届满一年之日止。
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水利部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各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5.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3人员要求:对拟派往本项目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在岗人员【以其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上一季度(2016年10月-12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为准,缴纳单位须为投标单位】。
(2)拟派往本项目的各分项负责人及工程造价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在岗人员【以其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上一季度(2016年10月-12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为准,缴纳单位须为投标单位】。
5.4业绩要求:有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2014年02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内有完成过类似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系指河段整治工程。
5.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1年(2016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6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拟派往本项目的相关人员需提供的证件、证书必须有效,且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当复印件,必须清晰)。
5.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综合评估法评标。
7.发售招标文件事项
7.1招标文件由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137812】发售。
发售时间:2017年03月06日至2017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发售方法:请已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的联系人,持《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打印件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137812】实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①“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或②三证合一后新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①、②两样至少提供一样);
(2)有关业务许可范围证明材料(以下所列2项均必须提供)。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3)投标人的投标承诺书。
注:以上所有资料(投标人的投标承诺书除外)均要求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件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则拒绝购买。
7.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7.3招标人定于2017年03月10日17时30分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7.4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大写)捌仟元整(¥8000.00)
递交方式:投标人采用基本账户转账形式须于竞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45009010008838888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备注:投标人应在转账底单空白处备注所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若为分标时须备注分标号)。因投标人未标注其编号所导致的有可能无法判定其所投标项目或标段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8.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上发布。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3月27日09时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
10.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八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中路39号                                   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邮编:542899                                                                     邮编:542899
联系人:兰彩丽                                                                 联系人:邓微微
电话/传真:0774-5287755                                               电话/传真:0774-5137829
                             电子邮箱:gxjianyu@163.com
2017年02月23日

报名期限: 2017-2-2420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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