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H〔厦〕招(设)字2017-011号 开标时间:2017-03-16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所属地区:漳州市 香山湿地公园景观建设工程(设计)投标邀请书 : 1. 招标条件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的编号为TH〔厦〕招(设)字2017-011号的香山湿地公园景观建设工程(设计),项目业主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邀请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香山湿地公园景观建设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漳州开发区二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位于开发区二区,紧邻卓岐内湖,和黄金海岸二期相接,南侧为寨山七路支路,白沙排洪沟出水口,西南边为龙瓮山公园,东南侧隔湖对望南太武山。项目占地面积6.45公顷,其中,水域面积约2.05公顷,建筑及道路广场面积0.8公顷,绿化面积3.6公顷。; 2.4. 投资总额:约人民币4430 万元,本次招标范围的工程费用约:2904.65万元。 2.5.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初设及施工图设计等招标。 2.6.2. 内容:建筑工程、绿化景观工程、防洪工程、土方工程;包括道路、景观桥梁、广场、停车场及全园水电管网系统等施工图设计、配合业主进行报建工作及后续施工阶段等配合服务。 2.7. 设计周期:初步设计:20日历日;施工图设计:40日历内;总工期60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为园林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投标邀请发布之日前五年内完成的造价金额不少于3500万元的公园或风景区设计项目,并需附上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报告书等证明材料。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3 月 2 日前,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第11层1118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元。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 3 月 15 日17时0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电汇和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或采用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 3 月 16 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商酒店会议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参加开标会的人员须到场登记,同时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址: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大楼6层, 电话:0596-6850682 ;传真: / ; 联系人: 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1层, 电话: 0592-5138725 传真: 0592-5138787-80 ; 联系人: 林惠梅 9. 监督单位: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10.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大厦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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