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虎门水道右岸堤岸整治规划及防洪影响论证项目 批复文号 穗南开管工会纪(2016)151号 批复单位 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招标人 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虎门水道右岸堤岸整治规划及防洪影响论证项目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单 位 :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1月
虎门水道右岸堤岸整治规划及防洪影响论证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开管工会纪(2016)151号批准,虎门水道右岸堤岸整治规划及防洪影响论证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项目资金已到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现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中标单位,邀请有投标意向的投标申请人报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标人: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联系人:舒工 联系电话:020-84986645 二、招标代理: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20-83491922、15914360371 三、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联系电话:020-39910647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虎门水道右岸堤岸整治规划及防洪影响论证项目 2、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3、工程概况及规模:广州船员适任评估示范中心项目区位于虎门水道右岸滩涂,属于珠江河口滩涂开发利用项目,由于该段岸线尚未整治,在滩涂开发利用前,需论证虎门水道右岸(南沙公检法大楼-虎门大桥段)堤岸整治规划方案对珠江河口防洪纳潮、河势稳定、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报珠江水利委员会审查同意;在堤岸整治规划的基础上,明确滩涂开发利用秩序,并对广州船员适任评估示范中心项目进行防洪评价,将项目具体建设方案报珠江水利委员会审批,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 为顺利推进该项目实施,在项目前期工作期间需进行以下两个阶段工作: 第一阶段——虎门水道右岸堤岸整治规划论证阶段:开展项目区所在的虎门水道右岸堤岸整治规划方案对珠江河口防洪纳潮、河势稳定、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及专题研究,编制《虎门水道右岸堤岸整治规划防洪影响论证报告》; 第二阶段——广州船员适任评估示范中心项目防洪评价阶段:评价建设项目对珠江河口防洪、纳潮、排涝、潮排潮灌、河势稳定、堤防安全等方面的影响,编制《广州船员适任评估示范中心项目防洪评价报告》。 4、项目估算投资:26044.85万元。 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543万元。 6、资金来源:土地开发资金。 7、项目服务期限要求:120日历天。 五、招标内容:完成《虎门水道右岸堤岸整治规划防洪影响论证报告》和《广州船员适任评估示范中心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报批、修改直至最终符合要求止。 六、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17年 2 月 25 日00时00分至2017年 3 月 1 日23时59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七、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 2017年 3 月 2 日至2017年 3 月 8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报名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3、投标担保、投标报名费、招标文件费用: (1)投标担保:本项目需要递交投标保证金为 2 万元。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由交易中心收取。 (3)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据收款收据。 八、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按附件一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 2、投标人具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水利工程专业)。 3、关于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劳动合同或聘书)]。 5、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劳动合同或聘书)]。 6、投标人按附件二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投标报名前,投标单位须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了企业IC卡。 8、投标人须提交由广州市或其辖下各区人民检察院或投标人工商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查询流程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 注:资格审查内容取自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84986645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C栋三楼 十三、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一七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公函
致: (招标人)
按照《 招标公告》对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格审查的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 (工程名称)的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 (单位名称)以 (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注:诚信档案应在有效期内。 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写。 六、本公司承诺,一旦我公司中标,若经招标人查实三年内有行贿记录,将自愿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法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三: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流程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 一、查询受理单位: 人民检察院 二、递交材料: (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申请函应注明查询事由、被查询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 (二)单位介绍信; (三)查询事由的证明文件,如招标文件等; (四)被查询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被查询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类复印件需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查询方式: (一)直接到人民检察院查询。 (二)电话预约。 四、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均为免费服务。 附: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参考范本) 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 ,工商注册号或机构代码号为 ;法人代表为 (身份证号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将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 县(区)参加投标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上述单位与人员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发布人 nyjl 发布日期 2017-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