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经济开发区顺河街西延工程、河庆路绿化工程勘察测绘及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山东河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河庆路175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路口往东路北100米)
工程名称:河口经济开发区顺河街西延工程、河庆路绿化工程勘察测绘及设计
工程地点:东营市河口区
工程规模:1、河口经济开发区顺河街西延工程勘察测绘及设计:自现有顺河路向西跨过草桥沟岸延伸至拟建s231,长900米、宽25米,铺设双侧雨排、双侧污排,安装路灯60盏,两侧绿化6.4万平方米,建设跨草桥沟桥梁一座。测绘面积约为140亩。施工计划投资约4822万元。勘察测绘计划投资约16.73万元,设计计划投资约87.20万元。
2、河口经济开发区河庆路绿化工程勘察测绘及设计:东起海昌路、西至海盛路,实施绿化宽8-25米,绿化面积17000平方米,在河庆路与海河路交叉口西南角新建公园绿地一处,建设面积45亩。测绘面积约为90亩。施工计划投资约1700万元。勘察测绘计划投资约5.48万元,设计计划投资约33.85万元。
标段划分:河口经济开发区顺河街西延工程、河庆路绿化工程勘察测绘分为一个标段,河口经济开发区顺河街西延工程、河庆路绿化工程设计分为二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1、工程勘察测绘:河口经济开发区顺河街西延工程、河庆路绿化工程勘察测绘,勘察测绘总计划投资约22.21万元。
2、工程设计第一标段:河口经济开发区顺河街西延工程设计,设计计划投资约87.20万元。
3、工程设计第二标段:河口经济开发区河庆路绿化工程设计,设计计划投资约33.85万元。
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工程勘察测绘招标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根据发包人的勘察内容和技术要求进驻勘察现场,收集资料,现场勘察,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分析、评估,提交资料,工程测绘(包括测绘面积范围内的原始地形地貌测绘、施工过程测绘等),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及后续相关技术服务等内容。
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编制竣工图、设计变更、施工验收、竣工资料编制、保证及时通过东营市建设工程审图中心审查及相关技术服务等。评审完成后,工程设计第二标段专家拟推荐三名设计单位,第一名为中标单位,签订设计合同,继续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工作;第二名,第三名,在修改完专家意见后获设计赔偿费用;未进入前三名的单位无设计补偿费。上述奖金、补偿费用均为含税金额。第二名、第三名设计补偿费统一由中标单位支付。
资金来源:开发区自筹资金。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参与工程勘察测绘投标的企业须具有: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3、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业绩。
参与工程设计第一标段投标的企业须具有: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3、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设计业绩。
参与工程设计第二标段投标的企业须具有: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3、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设计业绩。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2日进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到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勘察)或职称证书(设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授权人身份证)、2016年6月份(含)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及复印件二份。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二份装订成册。
注:1、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壹佰伍拾元整(¥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报名成功者领取招标文件,未领取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____、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黄河口网上发布。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0546—8338187 15305460673
九、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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