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通告 项目编号:FCF2017004 凤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项目,已经凤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批准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该项目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将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一、采购人:凤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凤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文件名称:凤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项目招标文件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凤城市公共服务行政大厅11楼 六、项目概况:凤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旅游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规划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 8、投标人近三年内须编制过县、市级以上行政区域(含县级)的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项目和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项目。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采购预算:450,000.00元。 十、获取采购文件的方法: 1. 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7年3月2日- 2017年3月8日(8:30-16:30办公时间)。超出此期限,谢绝领取。 2. 领取地点: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编科(领取文件时请携带U盘) 十一、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税); 3、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2015年度或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 5、依法缴纳税收(国、地税)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 6、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活动记录证明; 7、企业资质证书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 8、被授权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一年及以上)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材料; 9、投标人近三年内编制过的县、市级以上行政区域(含县级)的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项目合同和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项目合同。 除提供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各两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3月22日13:30前。超出此时间递交的文件一律谢绝。 十三、开标时间:2017年3月22日13:30 开标地点: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凤城市公共服务行政大厅12楼) 十四、提示:参与丹东市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供应商请详阅丹东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丹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 丹东市政府采购网站网址为http://60.21.141.206。 凤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415-8149908。 十五、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凤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郑重承诺:我们的采购文件既不为熟悉的投标人“量身定做”、也不为陌生的投标人“设置障碍 ”,做到起点公平,机会均等。并请进行监督和举报,政府采购监督电话为:0415-8149908。 采购代理机构: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⑴ 联 系 人:刘女士 ⑵ 联系电话:0415-8205582 采购人:凤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⑴ 联 系 人:王先生 ⑵ 联系电话:13898509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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