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85120170301109801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开发区海滨路月亮湖公园桥梁工程设计(PPP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营发改投资【2016】9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开发区海滨路月亮湖公园 2.2工程规模 2.3合同估算价为200万元 2.4招标范围:桥梁一座,长300米,红线宽20米。项目设计 2.5工期要求: 初步设计:2017年4月3日~2017年4月18日(共15日历天) 施工图:2017年4月19日~2017年5月3日(共15日历天) 3.投标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公路行业(特大桥梁)甲级资质设计企业,具备 A 级以上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还需要具有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3、开标前,各投标单位开标前应到当地检察院职务预防犯罪科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开标时应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鲅鱼圈检察院联系人:高俊,联系电话:6712034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保证金金额4.0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地址:世纪广场西侧)(名称及地址)。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督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开发区 地址:营口市鲅鱼圈区昆仑大街中段 邮编: 115007 邮编:115007 联系人:祝威 联系人:王君 电话:0417-6203603 电话: 0417-6254766 传真: 0417-6203603 传真: 0417-625476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lnxyz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