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春经开北区丙三路路灯工程、常州街、惠洲街路灯改造工程设计;2、新兴产业园区、装备制造业园区、保税园区街路指示牌及电子警察工程设计;3、普洛斯地块给水、污水管线排迁工程设计再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ZX-2017-03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长春经开北区丙三路路灯工程、常州街、惠洲街路灯改造工程设计;2、新兴产业园区、装备制造业园区、保税园区街路指示牌及电子警察工程设计;3、普洛斯地块给水、污水管线排迁工程设计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经经发审字[2016]1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计划投资额:1300万元; 2.2工程名称:1、长春经开北区丙三路路灯工程、常州街、惠洲街路灯改造工程设计;2、新兴产业园区、装备制造业园区、保税园区街路指示牌及电子警察工程设计;3、普洛斯地块给水、污水管线排迁工程设计; 2.3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 2.4建设规模:1、新建丙三路路灯灯杆约43根、路灯基础43座、电缆长1320米;常州街、惠洲街更换路灯灯杆132根、路灯基础132座、电缆4500米。2、新建新兴产业园区、装备制造业园区、保税园区街路指示牌、电子警察、信号灯工程(具体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3、普洛斯地块给水、通信、污水管线排迁工程(具体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5 招标范围:设计方案、施工图、概算,后期咨询,现场服务及结算全过程; 2.6 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合格的设计成果; 2.7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法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设计注册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五年以上设计经验,近五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 3.3 财务要求:近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 3.4 业绩要求:近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有1项及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外埠企业须按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入籍备案,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1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设计注册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外省入吉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 5.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邮 编:130031 联系人:宋 洋 电 话:0431-8465320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楼 联 系 人:赵志强 联系电话:0431-8499867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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