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7- 008号 诸葛、长乐村民居保护修缮工程(四期)设计(项目名称)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1、本项目位于兰溪市诸葛村和长乐村,为文物保护一级工程,分二个标段,诸葛村为Ⅰ标段,项目概算约 1300万元;长乐村为Ⅱ标段,项目概算约 900万元。 Ⅰ标段的主要设计内容为:诸葛村雍睦路1号、7号、祝家路13-15号、信堂路54号、信堂路91号、旧市路78号、86号、旧市路75号、旧市路74号、 67号、新道路48号、长寿路17号和祝家路10号民居维修修缮工程设计,建筑面积约:4110㎡。 Ⅱ标段的主要设计内容为:长乐村水街路32号、古驿西路30号、象贤路29-32号、花坛巷4号、大夫第东巷6号、8号、水街路30号、水街路29号、古驿西路33号、墙里巷2号和嘉乐路39号民居维修修缮工程设计,建筑面积约:2870㎡。 2、招标范围:该项目的现状勘察及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后期施工现场配合。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设计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满足《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的要求,施工图纸必须通过省文物局审查通过。 4、设计周期:110日历天。 二、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1、投标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维修保护)的独立法人企业。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资格证书(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的社保缴纳个人清单】。 (三 )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4 年 4 月 10 日起至 2017 年 4 月 10 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或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3月6日—2017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 时至16:30时。 2、地点: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振兴路500号裙房四楼)。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多报1个标段加收100元,售后不退。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由本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以下资料前来办理: 1、企业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和资格证书; 4、拟派项目设计人员名单一览表及拟派人员的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5、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交易员身份证; 6、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的社保缴纳个人清单; 以上资料均应递交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19 日9 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兰溪市振兴路500号裙房四楼)。 注: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不进行补偿,投标文件也不退还。 六、报名单位允许参与多个标段报名,一家投标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 七、联 系 人: 高先生 龙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15068053316 18605790722 0579-88889008
兰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3月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