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仲恺高新区水围河整治工程前期咨询及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 惠仲科【2016】147号 批复单位 惠州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招标人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项目所在地区 惠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仲恺高新区水围河整治工程,招标人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已确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咨询及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水围河仲恺高新区范围内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工程位于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办事处,水围河是仲恺高新区潼湖水流域的主要河流,城市防洪等级为Ⅲ级,山洪防洪标准为20~30年一遇。本次规划水围河洪水标准为 20 年一遇,永久性水工建筑物3级,次要建筑物属4级,临时性水工建筑物属5级。综合整治总长度为13.20km,包括主流水围河、支流何岗水、支流泮沥河,共三条河流。 水围河整治整治长度为 6.73km,起点为位于塘莲陂上游陈江与镇隆交界处,终点为潼湖平塘汇入口。 支流何岗水整治长度为 1.90km,起点为位于华宝轻胶制品厂,终点为广梅汕铁路桥,汇入水围河干流。 支流泮沥河整治长度为 4.65km,起点为泮沥小学,终点为永联村,在此汇入水围河主流。 根据水围河主渠及两支流河道防洪排涝规划及两岸排污现状,拟沿整治河道两岸铺设截污干管 DN500mm~DN1000mm,截污管道总长度约为 18.20km。拟在何岗水汇入口,水围河左岸新建何岗站闸。规划泵站设计流量为 7.6m 3 /s。装机容量为780kW,3 台,单机 260kW。 水围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总投资匡算约为4.20亿元。 招标范围:各设计阶段的工程勘察(包括:工程勘察、工程测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工作,及可行性研究阶段相应的水土保持专题报告、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项目施工期至项目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前期咨询及勘察设计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以水利设计单位为牵头方,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 3.1.具有工程咨询水利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2.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备以下3.2.1~3.2.2项工程设计资质: 3.2.1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2.2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3.3.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资质; 3.4.广东省内单位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丙级(或以上)或由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2星(或以上)水平评价证书;广东省外单位须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甲级资质或由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4星水平评价证书; 3.5.水利设计企业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公示;未被列入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 3.6.市外勘察、市政工程设计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3.7.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勘察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中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8.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4.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的《惠州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5.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投标人在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6.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7.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前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3)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1号窗口: ①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打,格式不得更改;若是联合体投标,此表须加盖联合体双方单位公章。) ②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时含各成员); ③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时含各成员); ④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时含各成员)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是联合体投标,需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联合体各方法人同时授权牵头单位交易员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勘察负责人职称证书或者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⑦水利设计企业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公示的证明(网页截图打印件);市外勘察及市政工程设计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网页截图打印件); ⑧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自开具日期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⑨报名人员(即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须在仲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已录入交易员信息)及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其中投标报名表三份均须原件,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成员的证件和材料盖各自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核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民营经济报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2-2609952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程 联系电话:0752-5187180 交易场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752-3278475 招标日程安排表 工程名称仲恺高新区水围河整治工程前期咨询及勘察设计工程编号惠仲公易建〔2017〕8号 报名开始时间2017-03-06 9:30报名结束时间2017-03-12 16:30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2017-03-06 9:30获取(发售)招标文件 结束时间2017-03-12 16:30 投标人提出问题 截止时间2017-03-13 16:30招标人网上澄清 截止时间2017-03-14 16:30 保证金到帐 截止时间2017-03-28 16:30投标(网上报价) 截止时间2017-03-28 16:30 现场递交申请资料 开始时间2017-03-29 9:30现场递交申请资料 结束时间2017-03-29 11:30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开始时间2017-03-29 14:30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结束时间2017-03-29 15:00 开标时间2017-03-29 15:00开标地点1号开标室 评标地点1号评标室
附件一: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四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名称一: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发布人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