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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
招标人名称 | 赣州市南康区建设局 | 项目地址 | 南康区东山新区 |
建设规模 | 南康区芙蓉北大道工程(东山大桥―康东大桥段)沿岸景观工程,规划面积约5.47公顷,约合5.47万平方米。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招标范围:南康区芙蓉北大道工程(东山大桥―康东大桥段)沿岸景观方案设计(整合、调整与修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
本项目设计费约为115.00万元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风景园林工程甲级] |
主持设计人(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级(单项专业工程设计不涉及工程结构专业的注册结构师可不填) | [注册建筑师一级]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资格审查时申请人应提供的业绩及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是一级注册建筑师,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时间为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初始注册或变更执业单位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不满六个月的,从初始注册时间或变更时间算起)原件,须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的社保手册或花名册(含姓名、社保查询号或身份证号、缴费基数)或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原件 |
主持设计人 | 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计主持人)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作废标处理) |
其他要求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联系人 | 江恒宇 | 联系人电话 | 15397897676 |
报名时间及地点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年03月1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赣州市南康区建设局 | 招标机构 | 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康城区 | 地 址 | 15397897676 |
联 系 人 | | 联 系 人 | 江恒宇 |
电 话 | 13576799799 | 电 话 | 15397897676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