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设计招标> 长乐市新福北路(环湖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信息编号: 2720133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长乐市新福北路(环湖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编号:zzxzb-017001号
开标时间:2017-04-06
所属行业: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中正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乐市纵横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福州市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zzxzb-017001号
致: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厦门中平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1. 招标条件
长乐市纵横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的编号为zzxzb-017001号的长乐市新福北路(环湖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7〕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纵横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正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方参加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的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乐市新福北路(环湖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长乐市江田镇和文武砂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城市主干路,道路宽度55m,路线长度8.3km,设计车速60km/h;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1414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14754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包含长乐市新福北路(环湖路)道路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施工配合服务等。
2.5.2. 内容:包含道路、桥涵、给水、排水、电气照明、交通设施、综合管廊、绿化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等专业工程。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7 年5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30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资质;
3.3.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城市主干道及以上等级的市政道路设计项目。
3.6.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 投标人及其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8.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均)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 2017年 3月 15日至 2017年 3月1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三层(惠航大厦旁)〕中正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相关资料)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4 月 06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资料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采用身份识别仪核验其身份,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14754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860.89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纵横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长乐市西洋中路299号
电  话:0591-28825001
联系人: 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 中正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58号2楼,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313309 ,传真:0591-87313309 ;
联系人:刘工、小陈。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
帐户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008 7029 3180 0188 88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zzxzb-017001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监督部门:长乐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地点:长乐市吴航路180号(市标环岛邮政大厦)
    电话:0591-28201206

报名期限: 2017-3-152017-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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