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第十三中学沧州市第十三中学扩建工程园林景观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沧州市第十三中学 |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光荣路43号 | 采购人联系人:王主任 |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7971719 | 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金鼎领域商业A区103铺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317-8815588 |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倩 | 受理质疑电话:0317-8815588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联系方式:0317-8815588 | 传真电话: | 采购内容:扩建工程园林景观设计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采购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 公告名称:沧州市第十三中学沧州市第十三中学扩建工程园林景观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预算金额:490000 |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供货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提供2016年7月—2016年12月份社保资金缴纳证明; 6.项目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职称; 7.要求投标人在沧州市区设有服务机构,且服务机构具备与招标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提供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和委托服务协议原件。公司注册地在沧州市区的除外)。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由报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供应商报名资格要求的其他原件(除法定代表人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公司公章交招标公司备案。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3/15 15:55:25 |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3/21 15:55:25 | 获取文件方式:现金发售 | 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 获取文件地点: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金鼎大厦西300米吉嘉汽车服务会所二楼 | 获取文件时间详细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节假日除外) | 投标开始时间:2017/3/14 15:55:25 | 投标截止时间:2017/3/27 14:30:25 | 开标时间:2017/3/27 14:30:25 | 开标地点: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金鼎大厦西300米吉嘉汽车服务会所二楼 |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3831707819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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