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广州段)项目管线综合规划设计 批复文号 粤发改交通函【2015】5805号 批复单位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广州广佛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公告内容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广州段)项目管线综合规划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广州段)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5】580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广佛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25%资本金,75%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沿线需迁改的管线综合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广州广佛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广州段)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境内,路线起点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在既有市政道路鸦岗大道上高架,跨过广清高速,设朝阳枢纽立交与广清高速相接,下穿武广高铁,设有鸦岗简易互通连接鸦岗大道,向西在既有广和大桥北侧新建桥梁跨越珠江,终点位于广州市与佛山市行政区域交汇处,连接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GFZDS-02标段,路线全长4.454km。主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5m。 2.2招标范围:根据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广州段)项目建设需要和全线管线迁改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满足相关规划部门要求的管线综合规划设计方案。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广州段)工程管线综合规划面积估算约840000平方米(84公顷),其中广和大桥西侧(K3+900~K4+600)面积约85500平方米;鸦岗大道段(K1+000~ K3+600)面积约219500平方米;朝阳立交面积约390000平方米; 朝阳立交东侧鸦岗大道(-K1+000~K0+500)面积约145000平方米;(具体范围以实际需要纳入规划范围的数量为准)。 2.3项目进度要求、时间要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为止。 时间节点:出具正式报告的时间为合同签订后40天内。 2.4合同段划分: 本次招标只设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⑵具备有效的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并在财务、业绩、信誉、人员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录1~附录5。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不得参加投标申请。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4]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3.4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的报名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3月23日至2017年3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②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适用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情况)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加具封面后装订成册,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下载地址:http://www.gzggzy.cn/)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3日10时30分, 投标人应于2017年4月13日9时40分 至10时30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邮寄的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上发布:《民营经济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2)依法重新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广佛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南1800号 邮 编:510288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20-89575171
招标代理: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溪康宁西路118号三楼 邮 编:511431 联 系 人:关先生 电 话:020-36240677 传 真:020-36173090 邮 箱:gzcxdlg@163.com
日期:2017年3月23日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附录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该项目的招标公告处下载。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最低条件) 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⑵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最低条件) 近5年内独立承担过至少2项市政管线类规划设计工作。
注:1、近5年指201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 2、类似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①②之一的复印件:①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②管线规划设计报告的代表页和有关规划部门的批复文件; 3、市政管线类规划设计工作包括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和消防等市政专项规划和公路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最低条件) 投标人近两年(2014年、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人员要求(最低条件)人数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职称。1 主要技术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4
注:附录4所要求的人员须按附件B-2的要求附有效的证明材料。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不得有骗取中标的严重违约记录。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有效,此处的近三年是指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开具时间的前三年)。
注:1.申请查询日期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装订入投标文件正本。
评标办法分值构成 评标办法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综合评估法商务部分:50分;技术部分:40分;投标报价:10分。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 “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 发布人 关工 发布日期 2017-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