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北京大街西地块恢复风貌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大街西地块恢复风貌建设项目已由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17号文件批准建设,法人单位为长春市长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北京大街西地块恢复风貌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招标。 2.2 招标规模及范围:项目的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约59000㎡,新建地上风格建筑约20000㎡,地下车库约38000㎡,同时进行与项目配套的室外管网工程及相关道路、绿化景观,楼体亮化等。 2.3 招标内容:新建建筑区规划设计、建筑效果图、建筑平面图(包括地下室)、立面图、商业业态布局、街区景观等。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北京大街西地块,东至清明街-光耀胡同、西至新伦胡同、南至新发路、北至呼伦路。 2.5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全部完成。 2.6 设计深度:方案设计深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函【2016】247号)中的“第二章 方案设计”规定为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组织设计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总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近3年内主持过一项以上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3.5 诚信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外埠企业要求:外埠企业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备案后方可参与投标。 3.8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外埠企业入境备案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17年4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新华苑宾馆3楼3011会议室(长春市卫星路700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长发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丽芳 电话:0431-81711173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公寓6楼招标二部 联系人:马丹丹 电话:15843101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