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KGSG-ZB-20170382/6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长春市旧城改造项目(宽城区)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程、绿化改造工程、道路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7[ 80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项目(宽城区)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程、绿化改造工程、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工程地点:长春市宽城区。 2.3招标范围:勘察、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效果图及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施工全过程跟踪服务(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测量、物探、建筑外立面的平面、立面、剖面等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内容)以上工作均视为已包含在此次投标报价中,如发生不再另行计取费用。 2.4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含设计估算);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设计修正概算)。 2.5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规划、功能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和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近3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勘查设计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勘察:投标人拟派出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设计:投标人拟派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近5年有类似设计业绩至少1项,有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验。 3.3近三年(2014年-2016年)内完成过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由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设计单位投标人担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等事宜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方可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与投标报名及开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8至2017年4月1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联合体单位需持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 (1)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2)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4)联合体协议书(如联合体投标);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4月 18日13:30,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3777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431-81955727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深圳街587号四楼招标一部 联 系 人:李妍佳 电 话:15699566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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