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 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委托,经营口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 营口市新华路(青花大街—滨河街)道路整修工程初步设计采购(采购文件编号:YKGGZC2017031)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以下简称谈判”,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谈判项目名称:营口市新华路(青花大街—滨河街)道路整修工程施工初步设计 2.谈判项目编号:YKGGZC2017031 3.项目需求: 包号分包产品名称 第一包营口市新华路(青花大街—滨河街)道路整修工程施工初步设计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3. 具有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市政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 投标人在过去三年(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完成类似工程设计的业绩证明。. 5.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12年以上(含12年)的专业设计工作经验,并作过类似道路的工程项目(由投标设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具有道路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1、2017年3月27日—2017年3月30日11:00时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 2、已入库供应商要下载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按要求完成填写后,须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本表格一起传真或报送至采购科103室。采购科确认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417-2972508;传真:0417-2972521) 3、未办理入库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到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03室现场报名后,采购科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 4、供应商办理入库手续详阅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公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库集中入库资格预审公告”。 5、投标保证金汇到我中心账户的截止时间:2017年3月31日11时(具体内容详见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年4月1日09:30(北京时间)。 五、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307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采购单位: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0417-3853443 集中采购机构: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咨询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16): 田女士 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8): 邹女士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领取谈判文件登记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固话: 投标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获取采购信息方式 1、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 2、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3、营口日报 ( ) 4、其他( ) 电子邮箱(用于发送谈判文件) 领取人签字 领取日期 备注:
注:每一项都要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可辨,电话及电子邮箱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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