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24316 |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黄海路北延(爱民路—江海西路)两侧道路及道路西侧河滨绿化、珠江路南侧(总工会至福利彩票中心段)绿化设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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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项目编号:RDX专20170300401?xml:namespace> 一、如东县开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的黄海路北延(爱民路—江海西路)两侧道路及道路西侧河滨绿化、珠江路南侧(总工会至福利彩票中心段)绿化设计经相关部门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就本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如东县掘港镇 (2)建设规模:黄海路北延(爱民路—江海西路)两侧道路及道路西侧河滨绿化、珠江路南侧(总工会至福利彩票中心段)绿化设计项目共包括:绿化、亮化、给排水设施、园路、健身设施、景观建(物)筑物、水景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面积约45000平方米,总投资约900万元,设计费约18万元。 三、本次招标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应具有市政公用行业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乙级资质或园林景观工程(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具有园林相关专业设计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其他原因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开标时其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否则视为中途退标处理。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授权委托人,投标经办人员必须出具本单位2016年6月份以来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取消报名环节,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开标时须现场签到。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上午9时00分,递交地点为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本工程招标资料费用人民币贰佰元整,在开标前由招标代理单位现场收取。 八、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3000.00) 九、本工程的评标办法见:附件一 十、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如东县开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如东县掘港镇 联系人:吴骏雄电话:0513-8190867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爱民路99号 联系人:周琴琴电话:(0513)84130958/17714845919 2017年3月29日 附件一 评标办法 一、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后,对投标人商务标进行评分并计分统计,分项得分及总分均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得分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总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二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三高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最高总分出现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其中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总分和报价均相同时则采用抽签的方式决定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二、资格审查 所有的合格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商务标评审(100分)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费率在招标控制价费率以下(含招标控制价费率)的为有效报价费率,高于招标控制价费率的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投标报价费率保留百分数的小数点后二位小数,否则为废标)。 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费率为工程施工中标价的2.00(含2.00)%。 3、各投标人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结合本企业经营情况及发展策略自主报出工程投标报价费率。 4、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平均值。 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多于5人(不含5人)时,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的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5人(含5人)时,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5、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1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2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五、评标时如遇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或处理。处理结果概不向投标人解释。 六、本评标办法解释权属招标方和评标委员会。 | |
报名期限: | 2017/3/30至 2017/4/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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