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明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吴川市公用事业局的委托,对 吴川市滨江路两边及江景绿化勘察设计采购(省道S285线吴川市区段改建工程片区综合整治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883-201703-235001-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吴川市滨江路两边及江景绿化勘察设计采购(省道S285线吴川市区段改建工程片区综合整治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78,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②工程勘察岩土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③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本项目接受独立体或联合体报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含3家)且联合体主办方为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报名时必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5、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
6、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开标时提交原件)。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企业(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吴川市检察院综合预防科,联系电话:0759-5582023,受理时间:每周二、三、五,上午8:30-11:30)。
7、本项目只接受总公司投标,不得分包、发包和挂靠,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购买本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1、(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为独立体投标,则无需提供);
4、(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报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3月31日 至 2017年04月07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湛江明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北19号(派丽商务酒店)二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25日15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湛江市人民大道北19号(派丽商务酒店)二层
十、开标时间:2017年04月25日15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湛江市人民大道北19号(派丽商务酒店)二层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3 月 30 日 至 2017 年 04 月 0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吴川市公用事业局 地址:吴川市长寿路19号 联系人:林晓 联系电话:0759-5586761 传真:0759-5586761 邮编:524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湛江明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北19号(派丽商务酒店)二层 联系人:何玉兰 联系电话:0759-3326839 传真:0759-3326839 邮编:524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杨兴杰、陈康成 联系电话:13902570615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赖先生 联系电话:0759-3362277 发布人:湛江明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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