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7-17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2019年供水工程设计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汽开管发[2017] 2号文件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2019年供水工程设计。 2.2 项目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项目规模:招商企业供水外网、市政供水管线、基建项目临时正式供水外网等供水工程。 2.4 招标范围:招商企业供水外网、市政供水管线、基建项目临时正式供水外网等供水工程设计。 2.5 服务期限:2年(2017年5月2日至2019年5月2日)。 2.6 设计周期:具体单项工程设计周期按照招标人实际进度要求而定。 2.7 设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014年起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开标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证明体现出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3.8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1日至2017年4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外省企业须提供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证明材料、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及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七楼C区3708室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地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 系 人:王丽明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王丹贺、申晓晶 电 话:0431-87644668、8799028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