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特克斯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特克斯镇城市景观渠系工程(勘察、设计),经由特发改【2016】225号文核准实施,招标单位为特克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自县财政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特克斯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特克斯镇城市景观渠系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址:特克斯镇。
2.3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5042万元。
2.4工程规模:根据特克斯县西北高东南低的地势特点,设计景观水系共计13公里,景观节点6处。
2.5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
一标段:1号水渠共计4.5公里,景观节点2处的设计招标。
二标段:2号水渠共计5公里,景观节点2处的设计招标。
三标段:3号水渠共计3.5公里,景观节点2处的设计招标。
四标段:对特克斯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特克斯镇城市景观渠系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勘察招标。
2.6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
2.7招标的范围:一标段:对1号水渠共计4.5公里,景观节点2处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二标段:2号水渠共计5公里,景观节点2处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三标段:3号水渠共计3.5公里,景观节点2处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四标段:对特克斯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特克斯县城市景观渠系工程)的地质详勘,地形测量,并出具地质勘察报告和地形测量成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参加第一、二、三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满足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投标能力,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2、凡参加四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满足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投标能力,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3、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均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凡参加第一、二、三标段报名的企业需要提供的证件及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高级园林工程师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注册结构工程师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技术骨干人员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近三年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4.2、四标段报名的企业需要提供的证件及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岩土工程师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技术骨干人员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近三年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4.3、招标人有权要求各投标人提供更为完整、更详细的投标人资料,以便资格审查(以上均为原件,不接受公证件且在有效期内并同时携带三套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3月31日至 2017年4月7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4:00时,下午 15:30时19:30时(京时),在伊宁市合作区350号九城商务楼3楼313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7年4月8日至2017年4月12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14:00 时,下午15:30 时至19:30时,在伊宁市合作区350号九城商务楼3楼313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2万元整/标段。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晚报、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特克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俎玲
电 话:1529903898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闫璐
电 话:13109055681 0999-8997328
监督单位:特克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0999-6629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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