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高新区规划环评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的二次询价采购单?xml:namespace> GYZCX—201722号 公司: 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要采购如下咨询服务,请按下表格式报价并请注意如下事项: 1、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 2、报价请于2017年4月13日15:00前密封盖章送至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海潮路47号高邮财校209室),逾期将不予接收。 3、请将包括“咨询工作周期”、“总价”在内的所有应填写的项目填全,否则以废单处理。 4、供应商如不按要求履行合同的,3年内不得进入高邮市政府采购市场,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5、业务咨询电话:采购中心:0514-84616755; 采购单位联系人:胡官华 13952554516
报价表单位:元 项目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数量 | 预算价 | 报价 | 咨询工作周期(合同签订后) | 1 | 高新区规划环评报告编制服务 | 详见附件 | 1 | 70万 |
| 合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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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大写: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月日 | 联系人:
电话号码: | 报价要求 |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本项目经营范畴,具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业务范围应包括社会区域类报告书编制),拟任该项目的负责人应当具有国家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 | 2、报价具体事项: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 3、参加本项目招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证书及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帐户证明(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单位近三年内(?xml:namespace>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1日)编制过类似的规划环评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4、报价供应商不得涂改询价单所有内容,否则当废单处理。 | 5、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30%,通过专家评审后付合同价的30%,拿到省环保部门正式批文付清余款。 | 7、本项目交纳壹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采用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供应商必须从其银行基本账户转出。要求在2017年4月6日下午15时00分前按规定方式缴纳至指定账户。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账户名: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高邮建行盂城分理处;账号:32050174634000000088) | 备注 | 报价中含:报告编制-组织审查(含评审费)—后续服务-税金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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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报告编制服务招标要求及项目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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