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HYZX033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龙嘉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北区工程”已经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7]7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临时用电工程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龙嘉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北区工程-临时用电工程设计; 2.2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3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119010㎡; 2.4建设地点:长春市龙嘉国际机场陆侧区域,机场高铁龙嘉站与T1、T2航站楼之间; 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有效。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2投标申请人2014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4 月 10 日至 2017 年 4 月 14 日,每日上午 8:30 至11:30 时,下午13:0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5楼招标部(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开户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7)外省企业“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17年 5 月 2 日13:30 时,地点为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静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2633号城开集团 联系电话:18143027356 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联 系 人:张晶晶 联系电话:0431-89618211-80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