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邑涧河湿地公园项目一期施工图 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依据伊川县财政局伊政采【2017】017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本招标项目关于邑涧河湿地公园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己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伊川县滨河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关于邑涧河湿地公园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 2.2 招标编号:伊公采购代【2017】028号。 2.3 项目概况:主要改造杜康大道至滨河大道段,长约1.2公里。将邑涧河景观系统与周边功能区块结合,以文化、休闲为主题,建设供周边市民休闲、游憩、亲近自然的好去处,形成市民休闲标志空间。 2.4 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伊川县境内。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7预算金额:设计费总投资约1791500.00元。 2.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设计规范与标准的要求。 2.9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10 招标范围:含招标范围内的工程测绘、方案评审等,并按国家和地方要求相关规定提供技术成果文件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应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测绘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4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3.5 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公告期间内)。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由多个单位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即分别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测绘丁级(含)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份额和责任)。 3.7 本次招标活动对投标人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8 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进行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11日至2017年04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200米夔驿商务303室)报名。 4.2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需提供双方证书);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网上截图盖章。 如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注: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小组独立负责。 4.3 以上所有证件报名时须验证原件提供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一套(存档)。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04月11日至2017年04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5.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 5.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03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200米夔驿商务)第二开标室(307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川县滨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伊川县城关镇政府办公楼4楼 联系人:董先生 电 话:13525965678 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太康路交叉口奥林商务816 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379-65785588 邮 箱:hnxjwtl@163.com 2017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