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城二期道路照明、交通信号灯岗及绿化工程设计 招 标 人: 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17-04-11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J0101G17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科技创新城二期道路照明、交通信号灯岗及绿化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道路照明、交通信号灯岗及绿化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科技创新城二期道路照明、交通信号灯岗及绿化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高新区科技创新城。 2.3建设规模:道路照明、交通信号灯岗及绿化工程设计。 2.4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科技创新城二期城市道路照明工程设计; 二标段:科技创新城二期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岗工程设计; 三标段:科技创新城二期道路绿化工程设计。 3.投标人相关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一标段投标人还须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电气类高级工程师证书;二标段投标人还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交通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三标段投标人还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其及以上资质,投标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以上投标人须在人员等方面也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及经验,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拟派设计负责人为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 3.2参加本次投标近3年内(2014-2016年)至少须具备1项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网上可查,公示截图)。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投标人须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本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设计负责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报名期间内)。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项目投标人只允许就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投标登记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1至2017年4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携带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拟派设计负责人证书及设计负责人身份证等上述登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否则投标登记不予受理),在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87153983.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___(http://www.chinabidding.com.)、 黑龙江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公示屏上发布。 7.其他 7.1 潜在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时,须进行"省级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 7.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信利达(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十四道街37号 邮编:150026 联系人:史女士 电话:0451-8892284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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