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咨招[2017]51号 招标编码:CBL_20170410_33495741 开标时间:2017-05-0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福建医科大学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8万元 投标邀请书 致:墨林筑景(厦门)园林旅游设计有限公司、福建大地景观有限公司、福建西典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多维环境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泛亚环境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福建医科大学的招标编号为闽咨招[2017]51号的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校园文化景观总体规划设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医科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邀请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校园文化景观总体规划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园路1号福建医科大学新校区; 2.3工程建设规模:综合考虑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主题规划和区域规划,对校园文化景观进行总体规划设计,本项目的设计费为28万元; 2.4投资总额:设计费为28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校园文化景观总体规划设计,包括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6.2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不含勘察);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园林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项目不要求; 3.4.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5.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受邀请者,请于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以及资质证书(以上材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5月8日下午2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园林类专业职称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同时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约为28万元,对未中标的第2、3名设计单位分别给予3万元和1.5万元设计补偿金。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____)、福建医科大学公告栏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医科大学;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园路1号福建医科大学新校区;邮编:350108; 电话:0591-22862855; 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邮编:350003; 电话:15705972318; 联系人:陈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1008010018150009287 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其缴纳凭证上应注明“闽咨招[2017]51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缴纳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