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提升项目(经开区四条道路)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HT-2017-072-FW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提升项目(经开区四条道路)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经经发审字【2017】1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序号道路名称建设规模 1湛江路(会展大街-仙台大街)翻建道路长1100米,翻建道路宽:11米,新建2米宽人行步道,翻建污、雨水管线2120米,翻建路灯、及绿化景观提升等。 2芜湖路(会展大街-仙台大街)翻建道路长1100米,翻建道路宽:18米,新建2米宽人行步道,翻建污、雨水管线2200米,翻建路灯、及绿化景观提升等。 3虹桥街(卫星路及北海路) 取消中间绿化带,翻建道路长:860,翻建道路宽30米,新建2米宽人行步道,翻建路灯、及绿化景观提升。 4金桥街(湛江路-北海路)翻建道路长560米,翻建道路宽:18米,新建2米宽人行步道,翻建污、雨水管线1120米,翻建路灯、及绿化景观提升等。
2.2 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3设计范围:各类管线排迁及落地、道路、污雨水、方砖、绿化等旧城改造提升导则全部内容的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概算,后期咨询、现场服务及结算全过程。 2.4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承包人1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通过评审后,7日内,出具全部合格的设计成果。 2.5 设计要求:按照相关市政等国家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2.6 计划投资:600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设计注册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有较丰富的工程设计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3 近年完成过同类或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 12 日至2017年 4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设计注册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原件及复印件; (6)外省入吉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5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二开标室(东方广场,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每标段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5.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媒介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邮 编:130031 联 系 人:张剑锋 电 话:0431-8462676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民主大街222号 联系人:吕洪水 电话: 0431-8846662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