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法库县宜居乡村建设工程(2016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2017年法库县宜居乡村建设工程(2016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法库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法库辽风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法库县15个乡镇35个村屯。 2.2 设计内容: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包括法库县15个乡镇35个村屯的给水管道及水处理站工程设计工作。 2.3 合同估算价为:本次招标设计费率为1.85%(以施工合同价做为取费基数),且合同金额最高不超过128万元。 2.4设计周期: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2日,共计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成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3日-2017年4月17日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确认。 4.2.投标保证金额:2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 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3日-2017年4月17日在辽宁建设信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日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法库县法库镇兴法东路22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法库辽风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法库县法库镇兴法东路22号 联系电话:13066535265 联系人:王 博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邮编:110006 开户银行:建行辽宁省沈阳融汇支行 账 号:21001370008052518656 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024-83733449-86 传 真:024-83733913 E-mail: 2537023072@qq.com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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