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上方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昙花庵、送子庵等十二处遗址保护工程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上方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昙花庵、送子庵等十二处遗址保护工程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 背景颜色: 】 日期:2017/04/13
北京市房山区上方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昙花庵、送子庵等十二处遗址保护工程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上方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昙花庵、送子庵等十二处遗址保护工程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HCBJ-2017SFS1744
1、招标条件: 北京市房山区上方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北京市房山区上方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昙花庵、送子庵等十二处遗址保护工程项目-设计项目,已由主管部门以房财政采【2017】102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上方山 2.2建设规模:2388.91平方米 2.3投资额:总投资人民币1505.06万元 2.4项目设计预算:人民币478977.78元 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4、对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取得合法执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建筑设计院、设计公司或设计事务所。作为独立的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4.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j1] ; 4.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4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4年4月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投标人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6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次招标给予投标人的方案补偿费金额为:本项目不给予补偿 6、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申请人可于2017年04月13日至2017年04月20日,上午9时 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持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社保登记证及近六个月中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文件、针对资质要求第4.4条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需全部打印在A4纸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j2]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及近六个月中其中一个月的纳税记录证明、经办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装订成册(以上文件报名时携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招标公司留存)到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楼一层)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8、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2017年05月09日9时0分前(北京时间),提交至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上方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上方山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10-61315309 招标代理机构: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楼一层 邮政编码: 102488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010-69369063 传 真:010-69369063 E-mail: brbj2015@163.com 开户银行: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 账 号:0100214000000004398 财务联系方式:常女士010-69383352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10-69369063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3日
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编号为 的(项目名称: )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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