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设计招标> 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第二批)勘察、设计
信息编号: 2729060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第二批)勘察、设计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项目名称 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第二批)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 梅县区发改函〔2015〕11号文
  批复单位 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梅州市梅县区棕沅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第二批)勘察、设计招标公告(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已由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县区发改函〔2015〕1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梅州市梅县区棕沅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政府自筹和社会资本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二批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梅州市梅县区;
   2.2.工程建设项目规模:包括①畲江园中园配套综合服务设施及园林绿化工程建安费用估算为12000万元;②程江河段棚户区改造建安费用估算为40000万元;③程江河水利工程及两岸景观提升工程(不含河堤加固改造部分)建安费用估算13000万元;④畲江新农村建设项目(包括交通路网,村舍建设,配套设施及水利工程建设,绿化美化)工程建安费用估算为20000万元。
2.3.招标类型:工程勘察及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4.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含测量)、建筑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及施工现场指导与配合服务(其中畲江园中园项目园林绿化工程、程江河水利工程及两岸景观提升工程景观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除外,不包含入本次招标范围)。   
   2.5勘察、设计周期:1.方案设计优化:5个日历天;2.提交勘察报告并审查合格:5个日历天;3.施工图设计编制 2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类建筑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2 ①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③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水利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3.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投标人信誉要求:
(1)企业经济实力强,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社会信誉度高,有完善的人员和设备配置。
(2)自2016年10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来人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5)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6)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7)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关系复印件;
(8)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内的社保关系证明复印件;
(9)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10)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
(11)省外企业提供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以上(2)-(10)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资质证书除外)核查。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由拟派的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
4.2报名时间:2017年4月21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投标报名申请人于2017年4月 24日至2017年4 月28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4栋36号店面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5月16日15:00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将被拒绝,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备查并准时参加。
9. 设计方案补偿费用:本项目不给予方案补偿。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梅州市梅县区棕沅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大新城大新路(广州花园A4栋37)号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753-222223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梅县区大新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4栋36号店面(梅州分公司地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753-2881631  

                                   日期:  2017年4月14日 
  发布人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4-14<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

报名期限: 2017/4/212017/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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