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2017年道路排水及管廊工程 (不含高铁下穿桥) 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CCWS-KG2017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2017年道路排水及管廊工程勘察、设计(不含高铁下穿桥)招标已获得长新发改字【2017】49、51、64、68、78、79、80、81、83、84、85、93、94、130、160、161、193、194、195、196、197、198、220、221、222、223号等文件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空港翔悦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标段道路名称分项设计内容 一标中川街(凤凰路至景山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全长436.25米,红线宽度38.5米,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 (凤凰路至景山路)综合管廊工程南起凤凰路,北至景山路,全长436.25米,全线设置缆线管廊。 机场大路(西段)(空港西边界至五洲大街)道路及排水工程全长2103.152米,全线共设置1座中桥。红线宽度为50米。 乙三路(五洲大街至新港大街)道路及排水工程道路全长5152.5米,规划红线宽度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五洲大街至新港大街)综合管廊工程综合管廊全长5152米,缆线管廊。 污水管线工程乙四路与机场大路之间,沿张家塘房河两侧铺设。 乙二街(甲二路至机场大路)道路及排水工程道路全长1584.74米。红线宽度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甲二路至机场大路)综合管廊工程综合管廊全长1580米,为干线管廊,三舱断面。 甲二路张家塘坊河污水管线工程甲二路至乙四路。 二标乙一街(乙四路至货运干道)道路、桥梁及排水工程道路全长3424.125米,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40-46.5米。 (货运干道至乙四路)综合管廊工程综合管廊全长3520米,分为2段,北段货运干道至丙十七路为2舱管廊,长度1780米。南段丙十七路至乙四路为2舱管廊,长度1740米。 中川北街 (慧城大路至天目山)道路、桥梁及排水工程道路全长1388.17米,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38.5-43米。 (慧城大路至天目山)综合管廊工程管廊全长1500米,分为2段。天目山路至机场大路为2舱管廊,长度780米;机场大路至慧城大路为管廊,长度720米。 货运干道(南段)(机场大路至甲二路)道路、桥梁及排水工程项目全长1607.597米,红线宽度50-5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 (甲二路至机场大路)综合管廊工程项目全长1490米,为1舱管廊。 国强路道路及排水工程港南大路至嫩江街,红线宽度20米。 景山路(金港大街至滨渠街)雨水工程项目雨水管道全长620米,雨水管道管径为d1800-d2000mm。金港大街至中川街污水管线。 滨渠街(景山路至凤凰路)雨水工程雨水管道全长680米,雨水管道管径为d2000mm。 燕山路(金港大街至西营城河)雨水工程雨水管道全长360米,雨水管道管径为d2000mm。 饮马河污水管线及泵站饮马河污水管线及泵站工程项目主要建设污水提升泵站一座和两条污水干线。建筑面积490平方米。污水干线管径为DN800和DN1500,每条污水管线长均为2千米。 奥特莱斯污水配套工程奥特莱斯污水配套工程敷设管道总长度为850米。 三标 港南大路(金港大街至港城大街)道路改扩建及排水工程道路全长2773.74米,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为45米。 金港大街扩建工程道路扩建工程兴安路至长吉北线,城市主干路,长3.6公里。 雨水工程锦山路至古榆树沟,双排管线。 污水工程锦山路至太行山路,双排管线,DN500-1200。 太行山路(金港大街至港城大街)道路、桥梁及排水工程道路长度1438.65米,红线宽度45.5米。 滨河东街(太行山路至机场大路)道路、桥梁及排水工程道路长度3580.09米,红线宽度45.5-52.5米。 (通港大路至丹霞路)综合管廊工程管廊全长1000米。 松花江街(通港大路至国强路)道路、排水及桥梁工程项目道路长度1121.32米,红线长度20-38.5米。 (丹霞山路至通港大路)缆线管廊工程项目管廊全长900米,为单舱管廊。 慧城大路(九台南站至东侧建设用地边界)道路及排水工程道路长度1300米,红线宽度45米。
2.2 建设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2.3 招标范围: 1-3标段包含专业:道路、排水、桥梁、管廊【含廊内管线(除电力、通信、燃气工程)】、市政配套管线、路灯、BIM等,服务内容为完成以上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等,以及项目实施期间的服务及配合工作,招标人有调整中标后设计范围的权利。 2.4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且已落实。 2.5勘察、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1-3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给水、排水、桥梁、热力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3 1-3标段投标单位须拟派2名项目负责人,其中1名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另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时请携带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7〕1号文件)。 3.7 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自由大路7407号(枫林园小区1栋401室)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注: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提供联合体成员的对应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6)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供) (7)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7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港南大路3777号,C区222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每标段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空港翔悦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空港新区奥特莱斯C区 联系人:王鹏程 电 话:0431-82048500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地址:自由大路7407号 联系电话:0431-89868314转601、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