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2017年涉高速下穿桥梁道路排水及管廊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CCWS-KG2017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2017年涉高速下穿桥梁道路排水及管廊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获得长新发改字【2017】48、49、52、53、55、56、58、65、66、71、132、133、208、210号文件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空港翔悦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建设规模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标段道路名称分项设计内容 一标东乙一街 珲乌高速至东乙四路道路及排水工程道路总长度为1511.128米。规划红线宽度为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下穿高速桥、道路及排水工程道路总长度为63.15米,全长共设置下穿高速桥1座,雨水提升泵站1座。规划红线宽度为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下穿高速桥管廊工程东乙一街下穿高速桥管廊工程全长63米。 东乙二街下穿高速桥1座长67米的下穿高速桥。 云杉街下穿高速桥桥长37米,宽33.5米。 港城大街下穿高速桥桥长82米。 东南区过高速污水管线工程污水管线全长1570米,其中顶管管线长165米,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26座,工作井2座,接收井2座。 西南区过高速污水管线工程污水管线全长72.5米,配套建设工作井1座、接收井1座。 二标 东乙一街 珲乌高速至东乙四路综合管廊工程综合管廊全长1499米,为干线管廊,三舱管廊,双舱管廊。 丹霞山路至珲乌高速综合管廊工程综合管廊全长867米,为干线管廊,为三舱断面。
2.2建设地点: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2.3 招标范围: 一标段:东乙一街道路排水工程,东乙一街、东乙二街、云杉街(道路及排水工程,桥梁工程)、港城大街下穿高速桥,东乙一街下穿高速桥及下穿路段管廊工程,东南区过高速及西南区过高速污水管线工程勘察及设计工作。 二标段:东乙一街管廊工程(不含东乙一街下穿高速桥下管廊工程)勘察及设计工作。 2.4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且已落实。 2.5 勘察、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给水、排水、桥梁、热力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给水、排水、热力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投标单位须拟派2名项目负责人,其中设计负责人1名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勘察负责人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时请携带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7〕1号文件)。 3.6 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8 本项目各标段允许兼投兼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4 月 17 日至2017年 4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自由大路7407号(枫林园小区1栋401室)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注: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提供联合体成员的对应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6)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供) (7)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港南大路3777号,C区222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每标段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空港翔悦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鹏程 电 话:0431-82048500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地址:自由大路7407号 联系电话:0431-89868314转601、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