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发包项目涟水县中心城区涟新路、235省道连接线安东北路道路亮化绿化工程设计项目,招标人涟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县财政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竞争性发包。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涟水县中心城区 2.2工程规模及造价:7万元 2.3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涟水县中心城区涟新路、235省道连接线安东北路道路亮化绿化工程设计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 3.3 授权委托人、本项目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2016年10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4企业信誉:无不良记录,提供企业承诺书,格式自拟。 3.5企业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财务审计报表。 3.6其它要求: 4.发包文件的获取 4.1发包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4月17日---2017年4月 21日。 4.2报名地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城乡规划科(402) 4.3报名人要求:委托书及单位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类似业绩复印件 5.发包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 28日14时 30 分,涟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会议室。 5.2发包文件递交地点:涟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会议室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发包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具体评标分值如下(满分100分): 分值分配:投标报价:20分;设计方案:80分。 (1)投标报价(满分20分) 评标基准价的产生: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为96.5%、97%、97.5%、98%;(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满分20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出1%扣0.3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15分,不足1%的,不足部分以插入法计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如所有投标人均确定为无效标或界定为废标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有权宣布招标失败,并依法重新招标。 注:有效投标文件是指通过资格审查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2)方案设计(满分80分) 评标委员会针对有效标的投标方案,根据①总平面规划②功能合理③成果表达④造价估算等方面评审内容细则的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委综合评估比较,,记名推荐名次,第一名得80分;第二名得72分;第三名得64分;第四名得56分;后面名次按照8分分差依次类推; 设计方案的最终得分为: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得分和一个最低得分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若有效的技术标评委评分≤5个,则所有有效的技术标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 设计方案评审内容: ①总平面规划 总平面规划布局合理,景观绿化富有特色,与组织单位的规划效果图吻合,方案可操作性较强。 ②功能合理 符合招标项目性质要求和设计规范,功能设计合理,设计内容完整无遗漏。 ③成果表达 设计文件说明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设计文件说明与效果图内容完整,说明、表达正确;与周边关系反映准确。 ④造价估算 估算资料齐全,计算正确。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涟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炎黄大道与淮浦路交叉口 联系人: 陈 敏 黄岩 电 话: 0517-82380158 13852245672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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