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536线赫山区三姑桥至龙光桥段(梓山东路)提质改造工程路面、绿化、亮化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本项目G536线赫山区三姑桥至龙光桥段(梓山东路)提质改造工程路面、绿化、亮化设计招标项目已由益阳市赫山区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办公室以益赫发改招核[2017]18号文件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益阳市赫山区交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G536线赫山区三姑桥至龙光桥段(梓山东路)提质改造工程路面、绿化、亮化设计招标。
2、项目地点:益阳市赫山区。
3、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沿线路两侧拓宽改造为路基宽度19米,路面宽度16米,两侧各1.5米绿化带,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路线全长7.467公里,工程总投资约1.46亿元。
4、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含全线道路的路面、绿化、亮化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设计周期要求:总工期50天,其中方案设计10天,初步设计20天,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20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保修要求:按城市道路保修期国务院198号文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建设期全过程。
10、合同段划分:本工程设计为1个合同段。
二、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年检合格;
2、投标申请单位需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3、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人近三个社保缴纳证明]。
4、本设计项目要求主要参与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给水排水设计人员1人、电气亮化设计人员1人、道路设计人员1人、园林绿化设计人员1人、造价工程师1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
3.1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四、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壹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识别码为: GC20170065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7年 5 月19日下午14:00分前(北京时间)。(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在转帐附言栏中,不得填写除本项目唯一的识别码以外的其它任何字符,如未按要求填写,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投标人现场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时,必须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进行查询,查询时须提供进帐单、身份证原件和留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远程查询时,必须提供进帐单和身份证传真件。
4.3 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4.4 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项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4月29日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如投标人有质疑请在2017年5月8日17时00分前提出。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 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5.3 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4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下午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益阳市金山南路68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yy-ggzy.com/)网上发布。
八、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费用补偿。
九、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电话:0737-4261828
十、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恶意投诉。依法由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司法机关认定,并追求相应法律责任。
10.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以下情形不予受理:①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②非法人、法定代表人投诉的;③进行虚假恶意投诉、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驳回投诉的: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法律根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投诉情况属实、招标投标活动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处罚。(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0.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程序为: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一条,对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10.4依据高检会[2015]3号规定,招标人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用于限制投标人进入市场,取消投标资格。
10.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益阳市赫山区交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赫山区青年路232号
联 系 人:陈孟南
联系电话:1810737487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金源大厦B座2903
联 系 人:汤立斌
联系电话:0737-2789888 15973773453
邮 箱:249341900@ 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