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E3206210336000121项目名称海安县新通扬河沿线生态廊道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E3206210336000121001001;标段名称规划、设计;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5月8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5月31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南通市海安县新通扬河沿线生态廊道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新通扬河沿线生态廊道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工可、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城区新通扬运河北侧(朝阳桥至东洲桥段); (2)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1600万元,新通扬运河沿线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占地约29公顷,沿线绿地宽度为120米。 (3)招标范围:新通扬运河沿线生态廊道建设项目的规划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初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内容,包含方案效果图(鸟瞰图、效果图、平面图)及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及施工期间的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4)设计工期要求:总设计周期65 日历天,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提交规划编制文本;规划审核通过后15日内提交工可报告、设计方案和优化设计修改方案;优化设计修改方案经招标人批准后1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经审批后10日内提交扩初设计;扩初设计经审批后15日内提交全部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其他设计任务按发包人要求执行。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招标内容 招标规模 (公顷)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E3206210336000121001001 规划编制、工可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技术咨询服务等全部内容约29150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风景园林或园林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投标时只需做至方案设计阶段,投标人中标后应按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的意见提交规划文本、工可报告、优化设计方案,并完成初步设计、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所需费用以及各阶段评审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②、本次设计费报价,以固定单价方式报价,最高控制价为7.0元/m2,主要内容为新通扬运河沿线生态廊道建设项目的规划编制、工可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初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内容,包含方案效果图(鸟瞰图、效果图、平面图)及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及施工期间的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因招标人提出设计变更等因素而增加或减少工作量时设计费单价不作调整。 ③、如果中标单位不满足承接招标范围内部分内容的资质要求,中标后应将该部分内容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分包单位的确定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其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风景园林或园林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项目负责人具有单项工程占地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生态廊道或公园或城市风光带工程设计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该项目业绩同时为投标人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和图片资料。若业绩材料中不能证明项目负责人姓名、占地面积等内容的,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7)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注:根据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的资格审查和业绩认定等以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 (8)其他报名条件:(1)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2)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3)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 9 日到2017年05月 31 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5月 31日09时0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00元整 。 8.评标方法 本招标工程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单位进行技术标评审,最后进行商务标评审。若投标人方案设计得分低于42分,其商务标文件则不予开启。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取多因素综合评估法:即由评标委员会对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按设计方案、设计费报价、投标人设计业绩三项内容进行评审量分,最终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 设计方案,满分60分,每位评委评分时,第一名与第二名、第二名与第三名之间的设计方案评分差距不得少于2分(含2分);投标报价,满分30分;投标人设计业绩,满分10分;合计100分。 综合得分=设计方案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投标人设计业绩得分。 设计方案计算得分时,汇总各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得分。 项目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分值 设计方案,满分60分符合招标文件设计要求的程度符合招标项目性质要求和相关的设计规范,设计文件说明与效果图内容完整,具有系统性,表达准确9-15分 方案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规定的设计定位、设计原则以及各分项设计要求 整体设计效果主题设计明确、构思理念新颖,方案对规划、成果把握到位、展示充分、重点突出,有自己设计的创作元素10-25分 充分利用现有的地形和地貌,构思新颖有创意,功能布置合理 具有全面性、安全性、科学性,整体效果较好 生态廊道各系统功能的设置与布局 设计风格与生态廊道设计风格协调,作为北部历史文化街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地方文化特色 方案对细部处理的精细化程度娴熟地运用主次与虚实的规律、比例与尺度的规律进行深入细致的细部处理设计,对各系统提出完整的解决方案,创造出完美的视觉效果和宜人的绿色休闲氛围9-15分 针对绿化系统、慢行及自行车道系统、公共停车系统、休闲服务设施系统、标识系统等功能设计的细化处理,以便全面、准确、直观地了解生态廊道建设的全貌 设计概算评委根据设计概算内容和准确率进行评分。3-5分 投标报价,满分30分本工程设计招标控制价为7元/m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各投标人的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正、负偏离不超过1%(含1%),得30分。正、负偏离若超过1%,每偏离1%扣0.5 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0-30分 业绩, 满分10分投标人设计业绩2012年1月1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工程占地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生态廊道或公园或城市风光带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和图片资料),每有1项得1分;承担过单项工程占地面积30万平方米及以上生态廊道或公园或城市风光带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和图片资料),每有1项得2分;承担过单项工程占地面积40万平方米及以上生态廊道或公园或城市风光带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和图片资料),每有1项得3分;本项累计得分最高10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计。1-10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理机构: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城中坝南路12号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邮 编:226600邮 编:226600 联 系 人:许园长联 系 人: 张义群 电 话:13511577988电 话:0513-81819575 0513-81813576 传 真: 传 真: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0513-81819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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