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贤庠公墓区绿化种植设计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解决 ,招标人为 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象山县贤庠公墓区绿化种植设计工程 建设地点:位于贤庠镇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50万元。 招标范围:混凝土拆除、侧石安砌、绿化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格,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 本工程配备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 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企业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有关企业备案情况按甬建发【2015】140号文件执行。 3.3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须按象建建[2012]6号文件和甬建发[20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3.4 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系统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宁路13号综合楼三楼(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报名资料报名。 报名资料如下: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单须加盖单位公章;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④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 ⑤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说明:以上?—⑤资料复印件留存,被授权人身份证核对后当场退还。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报名的或根据规定限制投标情形的,投标报名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仟元整 。 投标保证金递交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 形式1: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形式2:现金形式递交,开标时现场出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 形式3:年度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象山分中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请于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宁路13号综合楼三楼(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14时30分,地点为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波市象山县贤庠镇泰和路75号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宁路13号综合楼三楼 联 系 人: 董敏 联 系 人: 史昌乾 电 话: 13857419982 电 话:0574-59180923/591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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