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0204120170013招标备案号:12022017052002设计招标公告津建交河东设计[2017]0502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迎全运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河东区景观灯光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已由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以 津容计[2017]124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河东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51025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河东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迎全运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河东区景观灯光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立项总投资5102.5万元。建设内容:(1)重点道路夜景照明建设提升项目:提升改造52栋建筑、6处绿地景观灯光设施及相关供配电设施等;(2)海河夜景照明提升完善项目:提升改造基础照明、智能联动照明设施,涉及24栋建筑及堤岸景观灯光设施,提升改造相关供配电设施等;(3)城市夜景灯光线重要节点提升完善项目:提升改造23处点位景观灯光设施、20处配电提升改造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和新开路、华兴道及天津站前后广场、海河沿线(天津站至大光明桥段)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迎全运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河东区景观灯光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立项总投资5102.5万元。建设内容:(1)重点道路夜景照明建设提升项目:提升改造52栋建筑、6处绿地景观灯光设施及相关供配电设施等;(2)海河夜景照明提升完善项目:提升改造基础照明、智能联动照明设施,涉及24栋建筑及堤岸景观灯光设施,提升改造相关供配电设施等;(3)城市夜景灯光线重要节点提升完善项目:提升改造23处点位景观灯光设施、20处配电提升改造等。招标方法:概念性方案招标,中标后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服务 2.4 工期要求:2017年06月15日 至 2017年06月17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设计综合类甲级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市建交中心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05月1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5 月 12 日 至 2017 年 5 月 18 日(16:00)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5月15日至2017年05月1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222号宝龙湾底商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河东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胡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北十五经路9号 邮政编码:300171 联系人:陈美娟 电话:84312861 传 真:84312861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进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222号宝龙湾底商 邮政编码:300101 联系人:杨磊 电话:28220046 传 真:28220048 日期:2017 年 5 月 12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河东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沈伟洪 电话:24138499传真:24138499电子邮箱:HDJGZ12345@sina.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