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团王公路(团唐公路-津王公路)维修工程已由天津市公路处以《天津市公路处关于团王公路(团唐公路-津王公路)维修工程立项的批复》(津公路处发【2017】1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天津市公路养护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本次工程起于团唐公路,止于津王公路,路线全长9.97km。 横断面布置为: 1、K19+200-K20+350段,长1.15km。1.5m(土路肩)+16.45m(路面)+1.1m(中央分隔带)+16.45m(路面)+1.5m(土路肩); 2、K20+350-K29+170段,长8.82km。1m(土路肩)+9m(路面)+1m(土路肩)。 本次对该范围内的路面破损部位和沿线涵洞破损部位进行维修,并设置交通安全设施等。 2.2技术标准 K19+200-K20+350段采用一级公路设计标准,K20+350-K29+170段采用二级公路设计标准。 2.3勘察设计周期 勘察(测绘)周期: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5日,施工图设计周期: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2日,共计10天。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本工程的初测、定测和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预算的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或测绘)和设计资质,勘察(或测绘)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丁级或以上,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1、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2、公路行业设计甲级,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至少具有下列业绩之一:1、一项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的勘察及一项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设计;2、一项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测绘(工程测量)及一项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设计;3、一项市政道路工程的勘察及一项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设计;4、一项市政道路工程测绘(工程测量)及一项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 (2)具备招标要求的资质等级。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 (4)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5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或测绘(工程测量)】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公路养护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楼2门302室 邮政编码:300170 邮 政 编 码:300384 联 系人:李利 联 系 人:黄文旭、刘嵩怡 电 话:24389400 电 话:23859185、13682197402 传 真:24389400 传 真:23858132
2017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