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建湖县路灯管理所委托,对建湖县2017年路灯工程设计及概算编制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欢迎自愿参加并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建湖县路灯管理所
2、项目名称:建湖县2017年路灯工程设计及概算编制竞争性谈判
3、服务地点:建湖县城范围内
4、服务内容:包含建湖县2017年度所有路灯工程(按招标方实际需求分批次设计)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跟踪设计服务工作及概算编制服务。
6、质量要求:中标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成果文件(含满足实际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并达到施工图深度,确保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概算编制须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中标设计单位编制的概算须满足建湖县财政评审中心的审查要求)。
7、设计周期:设计单位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在1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方案,设计方案通过审查后20日历天出具满足施工要求的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完成后,5日历内完成项目的概算编制。
8、项目预算:15万元
三、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投标申请人资质和等级: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照明设计师资格或具有电气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设计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还有1名造价员组成。
5、业绩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起承接过类似照明工程设计项目1个(含1个)以上。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劳务派遣工不得作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2016年10月份来在本单位连续交纳6个月养老保险(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事业单位无需提供上述人社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如委托代理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是返聘人员,只需提供退休证明及与本单位签订的返聘合同原件,无需提供人社资料。
7、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为失信人员名单且在有效期之内(有效期是指在开标截止日前未被中国执行网正在列入失信人员或企业的名单中),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记录查询(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提供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9、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四、报名程序: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5月18日17:00时前,以传真(0515-80663456)或现场报名与招标代理机构(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双清招标代理)确认参与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确认后须向代理公司索取书面回执,开标时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查询确认。未参与投标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投标申请人确认参与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三天前以传真(0515-80663456)或其它有效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五、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hzbcg.com)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六、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七、联系事项:
招标人:建湖县路灯管理所
招标单位联系人:徐宏军
联系电话:13815551259
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姜广永
联系电话:0515-80663088
传真:0515-80663456
监管机构: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5-80618500
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hggz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