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40065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高邮市龙虬庄遗址公园建设项目设计采购公告 |
工程简介: |
高邮市龙虬庄遗址公园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第二次)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高邮市龙虬庄遗址管理委员会(高邮市龙虬庄文化遗址公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高邮市龙虬庄遗址公园建设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 高邮市龙虬庄遗址公园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 FHZCG-201707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建设内容:高邮市龙虬庄遗址公园建设项目设计 3、工期:2017年 7月1日-2017年10月1日,90个工作日。(以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控制价:390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 (3)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包括文物保护规划)和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或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5)合格的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必须出具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到本项目资格审查时及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告知函】且无行贿记录。 四、报名携带的材料及招标文件领取等相关信息: 1、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2017年5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 2、报名携带的材料: (1)报名申请书原件;(2)单位介绍信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6)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7)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犯罪的《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告知函》复印件;(8)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事业单位如未参保则提供上级主管部门证明材料);(9)如为一类事业单位投标,需提供上级部门市场经营许可证明材料。 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装订成册,所有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红章。 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5月18日-2017年5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投标人可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节假日休息)。 4、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市盂城路584号)。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现场考察: 1、招标文件澄清:招标人不召开标前会议。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图纸有疑问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天前以加盖公章的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并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天内以书面方式回复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现场考察: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勘察现场,勘察时请联系招标人,中标人自行解决施工中的一切矛盾。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6月 9日下午2: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6月 9日下午3: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市盂城路584号)投标文件接收人:印工 七、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7 年6月9日下午3:00; 开标地点: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市盂城路584号)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房爱平联系电话:15152770181 代理机构联系人:印工联系电话:051485838182 九、投标保证金 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3万元。 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中转出,并于2017年5月30日下午5时30分前按规定方式缴纳至指定账户,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开户信息: 账户名: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开户行:农行高邮支行 帐号:10-150101040223707。 十、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名称 “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十一、其他说明 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单位联系。 高邮市龙虬庄遗址管理委员会(高邮市龙虬庄文化遗址公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
报名期限: | 2017/5/18至 2017/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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