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师183团绿化亮化建设项目由十师(基础设施)备[2017]9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三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屯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十师183团绿化亮化建设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十师一八三团团部; 2.3建设规模:迎宾路绿化、亮化1500米,金山路绿化、亮化1600米,清林苑绿化、亮化36257平方米及配套设施; 2.4工程投资:1232万元; 2.5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招标以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设计遗留的问题; 2.7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工程)专业乙级(含)及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进行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按数量有限制执行(控制在15家以内,超过15家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实行资格预审)。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5月29日,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进行网上报名,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5月29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6时00分至20时00分(北京时间),在北屯市博望东街购物公园一栋五楼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屯分公司,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进疆备案证、网上报名回执单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未在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递交地点: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北屯新区土地学会楼一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第十师北屯市门户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三团 联系人:薛松 1869060976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屯分公司 联系人:曹桃桃 090675135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