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兵团第六师芳草湖监狱新建项目绿化工程已由兵发改函[2015]2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芳草湖监狱,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共青团农场 建设规模:新建绿化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以内容 投资金额:200万元 计划工期:2017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标段划分:本次工程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园林绿化工程设计 二标段:绿化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设计乙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此项目绿化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申请投标。 4.投标报名 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以上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申请,投标申请报名时间: 2017 年5月25日至2017年 6月1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2:30时,下午16: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的资料为: 一标段: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二标段: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此项目绿化工程)、进疆备案许可证(疆外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及以上)、安全员岗位证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C类)、质检员岗位证、施工员岗位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至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包括资产负债表原件、损益表原件、现金流量表原件、利润表原件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需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承担过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造价在150万元 ,并且其中一项为拟派建造师业绩,开标现场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未经招标和招商项目可不提供)、合同原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原件等资料。 以上证件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所有证件及资料必须携带原件确认,公证件不予认可。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芳草湖监狱 地 址:共青团农场 联系人:刘鹏飞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五家渠市长征东街青湖尚城11栋1单元101室 邮 编:831300 联系人:刘彦红 电 话:0994-5809307 传 真:0994-5806098 报名联系地址:新疆五家渠市长征东街行政办公楼三楼配楼投标报名室(入口北门)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分中心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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