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丰乐北地块周边道路-2号规划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 埔发改函[2017]67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广州市黄埔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丰乐北地块周边道路-2号规划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丰乐北地块周边道路-2号规划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黄埔区。 1.1.3 设计范围:主要是新建丰乐北地块周边道路--2号规划路,并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等。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电力电缆沟工程、■绿化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埔发改函[2017]67号。 1.1.6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 1.1.7 建设规模:丰乐北地块周边道路--2号规划路:该道路线位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碧山村道路口,道路全长约0.512km,红线宽度30米,双向4车道,属城市次干路。项目总投资为5519.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55.6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要求。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管线综合规划设计、■现场服务、■配合编制竣工图及验收过程中的现场指导与监督、 □ 。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本项目的前期工作已完成至项目建议书阶段,该项目建议书成果文件及规划道路红线图电子版随本项目发放招标文件时同时发出。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丙级资质(或以上),不具备工程勘察资质的申请人,可以与具备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1.2.4 申请人需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并可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或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 具有1.2.3①所述资质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 1日 9时 30 分至 2017 年 6 月 5 日 16 时 00 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6.02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38.75万元。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45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 2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6.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1.7.2邮政编码、地址:510700、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33号5楼 1.7.3 联系人: 罗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2375018、13427502236 1.7.5 传真号码:020-82397963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云景花园云辉大厦516室 1.8.3 联系人: 罗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 020-31524037、13434353797 1.8.5 传真号码: 020- 31524037 1.8.6 电子邮箱: 1323531985@qq.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区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0530广州黄埔区水西路32号汇华酒店4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086558 1.9.4 传真号码: 1.9.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7000广州市黄埔区丰乐路94号5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387971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网址: 发布人 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