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街道路排水管廊及察慧城大路管廊工程勘、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CCWS-KG20170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街道路排水管廊及慧城大路管廊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获得长新发改字【2017】18、54、56、117、119、126、233号文件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空港翔悦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一个独立标段: 序号工程名称分项概 况 1金沙江街 机场大路-医院边界道路及排水工程道路全长290.8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机场大路-医院边界综合管廊工程管廊全长约322米,两舱管廊。 2慧城大路滨河东街至九台南综合管廊工程管廊全长4.1千米,单舱管廊
2.2 建设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2.3 招标范围: 道路、排水、管廊【含廊内管线(除电力、通信、燃气工程)】、市政配套管线、路灯、BIM等,服务内容为完成以上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等,以及项目实施期间的服务及配合工作,招标人有调整中标后设计范围的权利。 2.4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且已落实。 2.5勘察、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给水、排水、热力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3投标单位须拟派2名项目负责人,其中1名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另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时请携带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7〕1号文件)。 3.7 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自由大路7407号(枫林园小区1栋401室)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注: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提供联合体成员的对应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1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港南大路3777号,C区222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每标段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空港翔悦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空港新区奥特莱斯C区 联系人:王鹏程 电 话:0431-82048500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地址:自由大路7407号 联系电话:0431-89868314转601、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