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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主城区建设南路生态走廊等4项景观设计编制采购招标公告 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松滋市城乡规划局(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松滋市政府采购办的批复要求,就《松滋市主城区建设南路生态走廊等4项景观设计》编制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SZCG-2017-43
二、项目名称:《松滋市主城区建设南路生态走廊等4项景观设计》编制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本次采购项目分4个包,如下:
第1包:建设南路生态走廊规划;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5万元
第2包:二桥东桥头景观设计;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0万元
第3包:二桥西桥头景观设计;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0万元
第4包:贺炳炎大道北段景观设计;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设定的特殊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设计资质;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4、具有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完成过类似专项规划的业绩。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五、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于2017年5月27日~2017年6月5日每天上班时间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松滋市财政局六楼)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出示:
(1)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设计资质;(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
(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开标时须携带相关原件备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2017年6月14日上午9:30在松滋市城乡规划局六楼611室(贺炳炎大道)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保证金金额及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伍仟元整(¥5000元)
收款人:松滋市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荆州松滋支行金松开发区分理处
帐 号:1813028709200002477
并请注明“SZCG-2017-43投标保证金”。
注: 1、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实行统一退付: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结束后如无质疑或投诉,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
2、开标前投标人将加盖银行公章的银行进账单原件及其复印件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打印件一并交招标人。
八、联系方式: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中心联系人:黄晓明 电话:0716--6217330
采购单位联系人:佘振洪 电话:138722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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