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鹤湖度假酒店室外景观工程设计招标(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为着力打造特色文化产业基地,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振兴地方经济。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根据盐城市政府《中韩盐城产业园总体规划》,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拟实施千鹤湖度假酒店项目。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目室外景观工程设计承包人。
2、招标项目概况
2.1招 标 人: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千鹤湖度假酒店室外景观工程设计。
2.3项目地点:东临海都路、南面清溪川、西望木槿湖、北倚幸福大道。
2.4建筑风格:简约明清建筑风格,园林式度假酒店,与周边商业街、千鹤湖公园等环境协调、融合。
2.5建设标准:园林式五星级酒店。
2.6招标范围:景观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小品、水景、桥涵、道路、广场、亮化、绿化、智能化等景观工程设计),并为工程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施工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履行工程验收职责等。
2.7项目占地面积:约96亩。
2.8建筑物占地面积:约1.8万平方米。
2.9景观部分面积:约 4.6万平方米(含水面面积)。
2.10景观工程总投资:约3600万元。
2.11招标控制价:景观设计35元/景观面积(含水面面积)平方米,此价格包括为完成招标项目全部设计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费用。
2.12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2.13设计工期:90天(各节点工期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景观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3 2012年7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具有项目规模不小于 2800万元【或景观面积不小于 3.6万平方米】的景观工程设计业绩。
说明:业绩凭设计合同原件、(具有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四方公章的)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确认。若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缺少相关数据(项目规模、景观面积),凭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项目所属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确认。
3.4投标人对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内容包括:拟定项目负责人从事景观设计工作不少于10年时间。附:学历与工作简历】。
3.5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均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均应具有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不少于3个月)社会保险记录。
3.6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4、费用支付办法
4.1提交定稿的景观设计方案(报批并被批准),支付合同估算价20%费用。
4.2按招标人要求时限提交部分或全部施工图、工程概算,支付合同估算价50%费用(包括以前支付)。
4.3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编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付至合同估算价70%费用(包括以前支付)。
4.4为工程施工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必须的设计修改,履行工程验收职责,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估算价90%费用(包括以前支付)。
4.5工程竣工验收后,运营满一年,完成第一年质保期内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结清剩余费用。
说明:上述费用支付办法将根据项目分期实施情况,分期按比例支付相关设计费用。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3.2万元。
5.2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6、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7、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7.1景观初步设计方案(书面档、电子档)。
7.2依据景观方案编制的工程概算。
7.3投标报价函(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费用)。
7.4有关投标人资格、业绩等证件、材料。
8、评定标办法
8.1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
8.2按百分制方式分别对每个投标人的初步设计方案、投标报价、业绩三项内容进行综合计分,按总得分排列次序。确定总得分最高,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8.3初步设计方案计分办法(基本分42分,满分70分)
评委分别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景观初步设计方案图本、说明、工程概算、电子版现场演示以及讲解进行综合评分,并将评委评分进行算术平均(若评委人数达7人及以上,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算术平均),确定每个投标人景观初步设计方案项得分。
8.4投标报价计分办法(基本分18分,满分20分)
(一)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
(二)求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通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数(当通过评审的报价大于等于7家时,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不参加平均数计算)。
(三)通过评审,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计满分20分。
(四)其它通过评审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或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百分之一,在满分基础上扣0.1分。不足1%部分按比例计算,此项扣分不超过2分。
8.5业绩计分办法(基本分7分,满分10分)
(一)满足资格条件,计基本分7分。在满足资格条件基础上,投标人2012年7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每多具有一项规模不小于 2800万元【或景观面积不小于 3.6万平方米】的景观工程设计业绩,在基本分基础上加1分;每具有一项规模不小于 2800万元【或景观面积不小于 3.6万平方米】的五星级(或相当于五星级及以上的国际品牌。如万豪、希尔顿)酒店景观工程设计业绩,加1.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二)业绩凭设计合同原件、(具有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四方公章的)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确认。若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缺少相关数据(项目规模、景观面积),凭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项目所属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确认。
(三)五星级酒店景观工程设计业绩还需提供酒店实景图片(图片中应有酒店名称、星级标准等标牌或标识)确认。
9、补偿
招标人对除中标人以外的方案得分排名前二名的投标人分别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9.1对除中标人以外的方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给予10 万元的经济补偿。
9.2对除中标人以外的方案得分排名第二名的投标人给予6万元的经济补偿。
说明:接受补偿的主创人员应根据招标人需要,提供不少于两次优化方案的评审工作。
10、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6月7日-2017年6月13日。
11、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7年6月7日-2017年6月13日。
获取地点: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2、投标报名
12.1 报名时间:2017年6月7日-2017年6月13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30(星期假日除外)。
12.2 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射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12.3 投标报名应具有:
(1)报名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及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凭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以上材料按顺序装定成册,一式两份。
12.4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12.5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幸福大道北侧
联系人:王沈阳
联系电话:0515-82369316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张 琪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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