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点此查看资格后审程序
1. 苏州市相城区望亭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 望亭2017年度零星景观工程设计 已经 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人民政府 ,以 望项办【2017】26号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无)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苏州咨悦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所属地区:相城区 (2) 工程规模: 按年度零星景观设计任务内容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工程性质:园林绿化工程 招标金额:1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7/7/1 至 2017/7/30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标段内容工程性质工程类别合同估算价(万元)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是否网上支付招标文件售价评标办法 0001 望亭2017年度零星景观工程设计 无 无 100.0000 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园林高级工程师 否 评标办法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否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否
5.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本次招标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8)省外企业需办理资质核验备案手续,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件和苏住建建〔2013〕50号);省内外市进苏企业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使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投标的无需提供此项);
(二) 资格预审合格(可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可以作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当全部满足才能合格) 无可选条件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在 下载招标文件。 (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苏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苏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 苏州市有形建筑市场(竹辉路养蚕里贸易市场二楼)。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招标人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 联系人: 徐勇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中路99号华宇星云汇广场1幢10层 联系人: 封飞 传真: 电话: 0512-66185285-8033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曹红胜 职称或执业资格: 注册造价工程师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苏招E1839
11.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7/6/8 09:30
12. 备注: 7.1、本项目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图纸审查配合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同时包含招标人认为其它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内容。 7.2、设计周期为:投标时提交方案设计,中标后1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的完善,施工图设计20天完成(配合甲方进度)。 7.3、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设计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的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至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二楼大厅做信息录入。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二、提交材料如下: (1)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单位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等);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6)填写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书(设计通用版本); 三、上述材料应按序列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并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及所报标段。公告中要求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公章且资格核验时均需提供原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除外)。在规定的原件核验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 7.4(1)原件核验时间及地点:2017年06月22日下午15:00携带上述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未核对原件的复印件不予认可,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2)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如少于3家,将重新报名;超过3家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全部入围。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否则资格预审不合格。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7.5定标办法及补偿标准:由评委会推荐评分得第1名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本次招标无补偿费。 7.6本项目为年度零星景观设计招标,本次招标暂按“望亭运河沿线景观提升设计”项目编制设计方案内容,投标人提交以上项目的设计方案文件参加评审。 7.7本次年度零星景观设计招标设计任务具体设计费费率约定如下:单个项目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设计费计算标准的七折(及以下)计算,每个不超过10万。
13.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提醒:(1)原一级和二级项目经理证停止使用,企业投标时需凭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相关证明办理IC卡,具体按(苏建筑〔2008〕12号)执行。 (2)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报名时,请提前办理IC卡制卡手续(报名结束时间前两小时),以便工作人员有充足时间录入相关数据,并制作IC卡,避免影响投标报名。 (3)各施工企业采用网上报名时,请尽量提前进行(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天),若网上报名失败仍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到有形市场采用IC卡报名。 (4)IC卡办理地点:苏州市竹辉路养蚕里农贸市场二楼IC卡办理窗口。
操作操作人操作时间 报备与发布 苏州咨悦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06-08 10: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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