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就安阳曹操高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招标项目名称:安阳曹操高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咨询服务 1.2.招标编号:安县采购招标(2017)55号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招标范围及要求:达到申请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申报材料的要求。(具体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和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资格证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具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本章2.1款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评审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投标单位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3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6月8日 2017年6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安阳市高新区文昌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 东风路342号),现场发售。 3.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3.4.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4.3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查验后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事宜 4.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27日上午9:00。 4.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厅(安阳市高新区文昌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 东风路342号)。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 ____ 、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 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站上同期发布。 6. 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曹操高陵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 1509001418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6037295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