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47473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吉首二环北连接线道路工程勘察招标 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吉首二环北连接线道路工程勘察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吉首市交通运输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吉首二环北连接线道路工程项目,已由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吉发改发【2016】16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出资,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 标 人:吉首市交通运输局; 2.项目名称:吉首二环北连接线道路工程; 3.建设地点:吉首市 ; 4.建设规模:道路全长19.7km,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大桥1060米/8座,中桥284米/4座,涵洞80处,隧道2390米/3座。道路分三段:第一段路线起点位于林木山村东侧,终点位于团结互通收费站出入口,线路全长14km;第二段起点在溪头村接吉首北互通连接线,终点与二环线(西北段)设计线位相交,线路全长4.1km;第三段起点位于合群村东侧处,终点接S229,路线全长约1.6km。其中桥梁6座,隧道3座,涵洞62处。全线采用二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0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总投资约54783.4万元; 5.资金来源:地方财政出资 ; 6.招标范围:吉首二环北连接线道路工程的勘察所有内容; 7.勘察周期:初勘为20日历天、详勘为25日历天、施工勘察为30日历天; 8.投标报价上限值:投标报价上限为《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中所确定的国家标准收费的75%,投标报价以折扣率(百分率)的方式报价。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水工环地质高级技术职称; 4、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若养老保险为投标人上级部门缴纳的,提供上级部门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按高检会【2015】5号和湘检预【2015】8号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5日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进入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在对应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的“相关附件”中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五、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评标办法:“百分制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9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30时至10︰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签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按时出席(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及数额:须在2017年6月28日17:00时前,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托管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0元。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其投标担保无效。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以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汇出。 8.2投标人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角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填写手机号码,以短信方式获取本项目(标段)的子账号,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8.3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本次招标接受 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监督电话 0743-8224852。 十、其他 1、在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内,经核实,若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等材料有虚假材料,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企业名单的权利,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若其为中标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的约定:招标代理费按代理合同中约定收取,由招标人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3、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进行补偿。 十一、联系方式招 标 人:吉首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吉首市人民北路80号; 联 系 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1397437870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吉首市乾州朝阳路14号香桂园子桂苑B栋2单元1509室联系人及电话:贾先生:18627545267 0743-8711871 |
报名期限: | 2017/6/9至 2017/6/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