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金泉河景观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招远市金泉河景观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远市金泉河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已经招远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拟采用PPP模式运作。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招远市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本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1、项目名称:招远市金泉河景观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
2、项目编号:XYCG-ZY2017-002
3、授权主体:招远市人民政府
4、采购人:招远市财政局
5、采购需求
5.1项目建设及运营维护内容
5.1.1项目建设内容
(1)金泉河上游段(石星河至文三线以南)景观提升改造工程
1)景观工程
景观工程分三个区:调养涵养区、生态游览区、生活水岸区。主要内容包括土方工程、景观绿化、园林小品、亮化工程、公园道路及铺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
2)新建水体工程
新建水体工程主要包括湖体工程、潜流湿地工程、瀑布、游船码头等。
(2)金泉河城市段(文三线-玲珑路)景观提升改造工程
金泉河城市段(文三线-玲珑路)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努力打造展现城市特色,聚集水岸活力的城市公园。主要分为景观工程部分。其中:
金泉河城市段(文三线-玲珑路)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努力打造展现城市特色,聚集水岸活力的城市公园。主要分为景观工程部分。其中:
沿岸景观工程:分为景观绿化、园林小品、亮化工程、公园道路及场地铺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商业街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基础管网工程、河东、河西路及公共区域改造工程等。
(3)金泉河下游段(玲珑路-国大路)景观提升改造工程
1)湿地公园工程
主要包括土方工程、建筑工程、公园道路及铺装工程、园林小品工程、景观绿化造植工程、亮化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
2)植物园(含矿山公园)工程
主要包括土方工程、建筑工程、公园道路及铺装工程、园林小品工程、景观绿化造植工程、亮化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
3)引水系统工程
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到上游段引水系统工程。
(4)景观河道工程
金泉河上游段景观河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清淤工程、景观驳岸工程、景观滚水坝工程等。
金泉河城市段景观河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底清淤、铺设河底防水毯、种植水生植物等工程。
金泉河下游段景观河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清淤工程、铺设防水毯工程及景观驳岸工程等。
5.1.2项目规模:
全长约11.6km,总面积约326.49公顷。其中:
金泉河上游段(石星河至文三线以南),河道长度约4km,总面积约110. 72公顷;
金泉河城市段(文三线以北至玲珑路),河道长度约4.5km,总面积约80.67公顷;
金泉河下游段(玲珑路以北至国大路),河道长度约3.1km,总面积约135.10公顷。
5.1.3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招远市,起止范围:南起石星河,北至国大路。
5.1.4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0508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9157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728万元,预备费7784万元。
5.1.5运作方式:本项目拟采用DBFO(设计-建设-投融资-运营维护)的运作方式。
5.1.6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0年。其中:建设工期32个月,运营维护期7年4个月。如建设期因故延长,可调整运营维护期,项目合作期不变。
5.1.7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6、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6.1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6.1.1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企业法人;
6.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2经营范围、资质要求:
6.2.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景观园林或园林绿化等经营内容;
6.2.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6.3财务状况、融资能力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6.3.1申请人2016年度末企业净资产人民币30000万元及以上;
6.3.2申请人2016年度末企业负债率不高于65%。
6.4信用情况
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5其他要求
6.5.1项目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当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过与政府签订合同方式,明确责权利关系);
6.5.2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阶段,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6.5.3申请人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违法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6.6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本次采购活动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6.6.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方;
6.6.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社会资本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竞争,否则相关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响应文件均无效;
6.6.3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社会资本在通过资格预审或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6.6.4本资格预审公告第6.1、6.4、6.5、6.6款,联合体各方均须全部满足;第6.2.1项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第6.2.2项、6.3款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7、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8、公告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烟台市政府采购网(http://cgb.yantai.gov.cn)。
9、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社会资本方在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按照以下方式获取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自2017年6月12日起至2017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莱西市北京东路仁和梅苑三区)。
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递交合格报名材料并由代理机构登记确认的申请人方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且仅接受现场报名。未进行现场报名并登记确认的社会资本所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效。
10、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0.1社会资本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原件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4日14时30分;地点为:招远市政府采购大厅(初山路1号招远市城市展览馆一楼)。
10.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招远市财政局
联系人:考磊
电话: 0535-8060523
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莱西市北京东路仁和梅苑三区
联系人:刘欢、于晓华、亢鹏程、周鸣、何新廷
联系方式:0532-82107221、0532-83969316
金泉河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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